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哈尔滨联合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贷款对象:
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均含其配偶)。
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明确的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合法;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持续经营项目,并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无不良嗜好,信用记录良好;
(四)可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五)在贷款人处已经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六)经办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