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补资金质押贷款,是哈尔滨联合农商银行以农户当年及以后年度应得粮补资金作为质押担保,用于满足农户生产、生活等各类用途的贷款。
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哈尔滨联合农商银行各分支机构服务区内,享受国家粮补贴政策农户,具备以下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 农户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并明确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原则上只对家庭中一个自然人发放农户贷款;
- 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贷款人的服务辖区内;
-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 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明确生产经营计划;
- 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享受国家粮补政策,并自愿以本家庭陆续享有的粮补资金为本家庭借款人或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 粮补资金所有权不存在争议;
- 借款人从事种植业的,必须拥有以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可耕种的土地,未来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两年以上(含两年);从事养殖业等生产经营的,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未来可持续生产经营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特种行业的,须具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 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卡),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 经办行社要求的其他条件。